重庆市华康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2025年4月25日向本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所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华康职业培训学校住所由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二路192号19-2室和200号18-4、18-8、24-4室19-2室和200号18-4、18-8、24-4室变更为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山村街道文体路88号3F06号。
?????????????????????重庆市民政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