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育英青少年科创发明促进中心:
你(单位)2025年4月25日向本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所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育英青少年科创发明促进中心住所由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南湖路146号变更为重庆市两江新区杨柳路3号1幢25层25-8。
?
?????????????????????重庆市民政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