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山亮代表:
您在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建议》(第1273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残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实施情况
我市自2016年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以来,着力完善补贴政策、健全工作机制、优化服务措施,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切实减轻了残疾群众生活负担与照护压力。一是补贴制度全面落实。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残联先后出台8项配套政策意见,各项规章制度成熟完善,政策知晓率、覆盖率达100%。二是补贴标准不断提升。建立完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我市补贴标准在2019年、2022年、2024年先后经过3次调整,自2024年10月1日起,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0元,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0元、90元。三是补贴通办高效快捷。为方便残疾人申领补贴,提高通办实效。在全国率先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全程网办”和“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累计办理“跨省通办”242件次、“全程网办”1.8万件次、残疾人服务一件事2.9万件次,主动服务率达98%以上,群众满意率达100%,多次受到民政部社会事务司通报表扬。四是补贴机制持续发力。为加强精准管理,确保应享尽享、应退尽退,我市建立健全“工作协调、主动发现、监测预警、资金分担、容错纠错”长效机制,定期开展信息核查比对,每月预警督办,双月定期通报,加强主动服务和业务指导,举一反三进行整改,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关于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问题
2020年5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联合制发《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渝民〔2020〕111号),明确了“统筹考虑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调整和照护市场劳动力价格变化等情况,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适时会同市财政局提出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调整方案,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实施。”的动态调整机制,2019年来3次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市领导十分重视残疾群体的诉求,明清副书记、彦铮副市长多次针对残疾群众的权益问题作出批示,要求民政、财政、残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同,充分做好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与市财政局、市残联沟通协调,并于2025年1月25日到市财政局协调残疾人“两项补贴”调标工作,初步确定在2026年内第4次统一调整全市补贴标准,并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实施。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持续完善“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三、关于加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调标幅度的问题
2025年1月,全国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平均标准分别为165.2元/月、132.3元/月,重庆市平均标准分别为90元/月、93.3元/月,在残疾人“两项补贴”绝对值排位方面,我市与全国平均水平确有较大差距。但从我市残疾人综合保障水平上看,应处在全国排名中游,与我市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一是困难残疾人保障方面。除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外,还享受社会救助分类重点救助40元/月(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为60元/月),叠加享受610元/月(农村居民)、750元/月(城市居民)的低保待遇,低保标准还将每年根据居民消费水平变化调整,充分保障我市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二是残疾人综合护理补助方面。除发放重度残疾人专项护理补贴外,市财政局还会同市残联对全市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进行补贴;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为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等服务。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局通过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补助区县。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分考虑我市残疾人购买辅助器具和护理服务等基本照护支出成本,会同市财政局、市残联合理确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调整标准,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努力为残疾人提供实质性帮助。二是持续实施“福康工程”项目,落实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助标准,减轻残疾人购买辅助器具和护理服务支出成本,提升自主生活能力。
四、关于适度扩大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范围和服务供给的问题
按照我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21〕15号)明确,有条件的区县可将生活补贴对象扩大到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可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扩大到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目前,全市有5个区县已实现提标扩面:两江新区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进行了提标扩面(一、二级残疾人,以及就业年龄段的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每人每月可领取 100 元护理补贴。符合上述条件且本人为独生子女的残疾人,补贴金额提升至每人每月150元);荣昌区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扩大到低保边缘户,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扩大到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江北区、高新区、沙坪坝区对低保户中的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加强与市财政局、市残联沟通协调,在做好全市提标扩面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和支持更多有条件的区县将“生活补贴”覆盖范围向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及其他低收入困难残疾人延伸,护理补贴覆盖范围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延伸,惠及更多残疾人。
此答复函已经丁中平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民政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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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张学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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