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行政裁量权基准?
行政裁量权基准是行政机关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政管理实际,按照裁量涉及的不同事实和情节,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以特定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施行的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
二、《重庆市民政领域行政裁量基准表》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裁量权的正确行使,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重庆市民政领域行政裁量基准表》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一是上级有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要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李强总理在国务院第十一次专题学习中要求,要针对基准覆盖不全面问题,抓紧完善许可、征收、强制、检查等裁量基准,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二是部分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近年来,一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对民政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更新,必须贯彻执行。这些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相关的裁量基准需随之修订。
三是我市有要求。市司法局印发《重庆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及动态调整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级有关部门认真梳理本行业、本领域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的事项,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完成本行业、本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修订工作。
根据以上要求,结合重庆市民政工作实际,形成《重庆市民政领域行政裁量基准表》。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重庆市民政领域行政裁量基准表》包括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六大类裁量基准,共156项。其中,行政许可裁量基准6项,明确了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行使层级、办理时限、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行政检查裁量基准6项,明确了行政检查事项的范围、检查方式、检查频次、检查权限等内容。行政确认裁量基准15项,明确了行政确认事项的确认条件、确认程序、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行政给付裁量基准14项,明确给付条件、给付材料、给付数额、给付方式、给付程序及办理时限、执法权限等内容。行政强制裁量基准2项,明确了适用条件、强制方式、强制权限等内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113项,明确了每一裁量阶次的违法情节、适用条件、处罚种类及裁量幅度。
五、文件从什么时间起实施?
《重庆市民政领域行政裁量基准表》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重庆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渝民〔2021〕198号)同时废止。